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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2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日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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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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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关于《江苏长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长盈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晟半导体闪存芯片封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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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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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开发环复(表)2022060号(长晟半导体).pdf

通开发环复(表)2022061号(安惠).pdf

通开发环复(表)2022062号(华维光电).pdf